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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春工伤事故律师/长春知名工伤律师.长春工伤律师/长春律师/长春劳动争议律师/长春著名劳动争议律师/,长春工伤事故律师 长春著名劳动争议律师 长春劳动争议律师;张雪明长春交通事故赔偿网. 长春工伤事故律师/长春劳动争议律师/长春著名劳动争议律师长春/长春专业工伤事故律师/长春最好的工伤事故律师/长春工伤事故赔偿律师/长春工伤赔偿网/长春工伤律师/长春工伤赔偿律师 长春工伤事故赔偿网http://blog.sina.com.cn/u/2596045157 吉林路朗律师事务所专业工伤律师 张雪明 发生工伤如何处理 近来,工伤案件逐渐增多,如何处理工伤成为劳动者所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。笔者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,简要介绍如下: 一、 何谓工伤 《工伤保险条例》(以下简称条例)对工伤的认定作出了详细的规定,使工伤认定有章可循,有法可依。《条例》明确规定了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形,还设立了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为工伤的弹性条款,包含了造成工伤的一般情形,包括: (一)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; (二)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,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; (三)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; (四)患职业病的; (五)因工外出期间,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; (六)在上下班途中,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; (七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。 另外,《条例》还规定了三种视同工伤的情形,规定对视同工伤的职工享受同等的工伤保险待遇。 (一)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,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 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; (二)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、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; (三)职工原在军队服役,因战、因公负伤致残,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,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。 以上是《劳动保险条例》对工伤的规定,是认定工伤的法定条件。 二、如何抗辩工伤责任 为了防止工伤认定的扩大化,损害用人单位的利益,《条例》规 定了不得认定为工伤和不得视同工伤的三种情形。 (一)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; (二)醉酒导致伤亡的; (三)自残或者自杀的。